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后果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公司被纳入失信执行单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消费,其他人是不影响的。以上人员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从这个方面来讲,破产程序实际上是在保护债务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若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已将债务人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信用黑名单,债务人公司仍然可以通过主动申请公司破产的方式帮自己及法定代表人“洗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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